1.9774亿亩!广西超九成集体林地已确权登记
9月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广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广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区集体林地已确权登记面积超1.9774亿亩,占总面积的91.5%,截至今年7月,基本完成林权类不动产档案资料移交,新核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5.8万宗,涉及林地922.2万亩。
新闻发布会现场。
广西是南方重要集体林区,全区集体林地面积约2.2亿亩,占到国土面积的61%、林地面积的91%。2023年,广西集体林权流转登记面积达到416.67万亩,同比增长11%;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200亿元,同比增长4.5%。主要涉林交易平台交易额70.9亿元,业务辐射广东、福建、山东等地,呈逐年递增趋势,林权流转交易规模效应逐步显现。
全区加快推进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建设,创新推出“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金融机构放款+国控林担兜底收储”的林权收储担保模式,截至今年3月底,林权收储担保余额达3806万元,同比增长132.6%。
政策性森林保险效能发挥更加突出。广西在全国率先开发木本油料作物(油茶、核桃、澳洲坚果)中央补贴险种,创新推出特色林业险种,林木种苗险、油茶收入险等列入自治区农业特色保险;2023年政策性森林保险投保面积1.43亿亩,保费补贴2.75亿元,赔付金额理赔金额1.11亿元,受益林农10140多户。
广西集体林改促农增收贡献持续扩大,截至2023年底,全区经营林地面积500亩以上的大户、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超3500个,经营面积达460万亩,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投入超40亿元,带动农民就业466.4万人。
国家储备林林票改革成效初显。首次推出“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改革试点,截至今年3月,全区已累计开展林票合作经营林地面积4.39万亩,惠及农户675户,印发林票总额4410.1万元,撬动2.1亿元社会资本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会答记者问(摘选)
问:“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请问《实施方案》在拓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实施方案》通过加强政策支持,创新管理机制,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林区经济增长、林农增收致富,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加快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治理优的有机统一。
一是大力发展林业绿色富民产业。支持集体林重点县发展“林板家”“林浆纸”“林文旅”“林种(养)加”“林医药”等林业产业,组织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提升一批现代产业园区,扶持一批专精特新林业企业,打造一批林业优势产业集群。同时,加强林业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在公益林可以适当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探索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新路。
二是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探索实施林业碳票试点,推进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探索建立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各地实行差异化补偿,让林农保护修复生态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鼓励地方通过租赁、赎买、合作等方式,妥善处置重点生态区位里的集体林,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通过拓宽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路径,让山区、林区的林农同其他地区一同踏上共同富裕之路。
三是创新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持续优化林木采伐减证便民举措,扩大实施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范围,稳步提高告知承诺制审批额度,加强森林经营方案执行和林木采伐监管,依法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推动采伐管理更科学、更透明、更灵活,给予林业经营者更多便利、更大自主权。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的前提下,满足广大林业经营者合理的林木采伐需求,着力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问:我们注意到,林权是林业经营主体重要资产,但林权抵押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短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对有效促进金融资本服务集体林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有哪些解决举措?
答:金融是推动广西林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林业强区的重要支撑力量,我们将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标准和产品体系,为广西林业发展持续注入金融活水。截至7月末,通过引导金融机构灵活运用“绿色贷”“来宾木材贷”等“桂惠贷”产品,累计支持林业2557户、93.02亿元,其中投放“桂惠贷—来宾木材贷”1401户、45.64亿元。
为持续加大金融支持林业力度,《实施方案》强化以下措施:
一是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打通林权管理、采伐审批、林权交易、林权抵押等不同部门、不同领域之间的信息“梗阻”,让企业乘上“信息车”、银行吃下“定心丸”,有效降低金融风险与成本。
二是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林业金融产品、设立林业分支机构或林业金融事业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靠前服务,贴心打造,不断扩大贷款服务范围,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让林业经营主体、林业产业园区、林业技术创新等获得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的信贷服务。
三是完善金融支持体系,积极探索“银行+担保+保险+收储+森林经营”组合开发模式,开展“林业金融+”服务,形成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合力。
四是强化激励约束,将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经营主体贷款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范畴,通过加强考核和监管为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问:林权确权登记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由林业部门划归自然资源部门承担,请问《实施方案》在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深入,林权流转市场日趋活跃,林权登记业务需求不断增长,妥善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常态化,对明晰产权、维护林农和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服务支撑林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广西已基本完成林权登记档案数据移交和存量数据整合入库工作,建立了统一的林权登记平台,制定了统一的工作标准和操作流程,完善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政策,实现了林权常态化登记。截至2024年7月底,全区累计新核发林权类不动产权5.8万多宗,涉及林地约922.2万亩。
《实施方案》从以下四个方面妥善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并深入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常态化:
一是统筹开展林权数据清查、整合、印证、入库、汇交,提升林权数据整合汇交质量。对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标注,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分类施策”的原则,依法依规清理规范登记信息不准、界线界址不清、权属交叉、地类重叠等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妥善处理原林权证与不动产权证的关系。坚持依法颁发的原林权证继续有效;同时,规范林权登记受理和审核,按照“申请一宗、规范一宗、办理一宗”或集中清理规范的方式开展登记,登记机构不得以原林权登记精度不高、档案缺失、信息不全等为由不予受理,既保持原林权登记成果连续稳定,又避免将历史遗留问题带入新增林权登记业务。
三是创新地籍调查模式降低发证成本。按照“农民事农民办”的思路,充分依靠村组和农民群众力量,推广“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地籍调查模式。例如,梧州市藤县太平镇古秀村和新民村林场通过采用三维地籍调查技术室内核实指界,作业人员减少了50%,成本降低了50%左右,仅25天就分类化解了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1922处,核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1541宗。同时,对国家储备林等涉及林权流转、规模经营、融资信贷等需要进行林权登记的林业项目,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主动做好服务,统筹利用项目地籍调查成果用于支持林权登记。
四是加强业务协同及信息共享。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林权综合监管平台有效对接,实现林权审批、交易、合同管理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支持登记机构向银行金融机构延伸林权登记服务端口,积极推进“林权登记+金融”无缝衔接“一站式”服务,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互联网+林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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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广西云-广西日报
编辑丨谢穆
校对丨孙璐
责编丨黄洲英
总值班丨黄俪 陈佳嘉